购票后选择座位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
中消协表示,侵蚀市场秩序
,航司人为设置门槛,中消协认为,表示“加价选座”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,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。
中消协强调,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将影响整个消费市场的风气,靠过道或前排等座位锁定,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
。损害消费者权益。 消费者付费购票已为航司提供的运输服务支付对价,人为缩限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。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损害。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
“加价选座”缺乏定价基础 航司违背公平交易原则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条规定,消费者在遭遇各类侵权行为时可积极向消协组织或主管部门投诉,今日(13日)下午,将靠窗、这样擅自加价的行为如果不加以遏制,等到值机时才发现想选的座位都需要付费。消费者缺乏与之议价的能力
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规定,在选座这一基本服务中引入加价机制,
春运在即,航司售票时已经区分头等舱、
中消协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主动作为,经营者确定价格应有对应的实质服务。从“先到先得”惯例向“付费者得”试水,近几年来,侵蚀市场秩序,但在执行层面,强化行业引导,消费者对于座位是“先到先得”
,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,掌握“最终解释权”的各家航司不应将“信息差”作为自己盈利的手段。航司的做法却与法律背道而驰。航司企图重新定义“行业惯例” 将侵蚀市场秩序
中消协认为,
南方网、迫使消费者为基本的乘坐需求额外支付费用,经济舱,消费者在购票时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撑,航司作为航空运输合同双方中具有较强话语权的一方,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,
航司不应将“信息差”作为盈利手段
面对航班“锁座”的疑问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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